近段时间关于药酒的新闻不断在“刷屏”,一时间,“毒药酒”“自制药酒”“药酒中毒”等关键词成为了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
实际上,国人对于药酒并不陌生,在中国的历史典籍中,关于药酒的记载也不少,酒为百药之长,酒与中医有着密切的关系,中药泡酒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平常也有不少人会喝一些药酒,甚至自制一些药酒饮用,可是这次由药酒引起的“风波”为什么会这么大呢?
比如“药酒是否有毒”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众说纷纭。加上近期也有多例“喝自制药酒中毒死亡”的新闻报道,在一定程度上让部分公众加剧了“药酒有毒”的看法。
事实上,无论是药酒兴起之初还是发展到现代,药酒都是药,是药三分毒,所以只有在科学的指导下使用,才能发挥它治病、保健等方面的作用。如果盲目听信“传言”滥用药酒,或者私自自制药酒,很可能变成“毒药”。
药酒因“医”而起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药酒”的出现主要是为了治病。
我们常说的药酒其实是中药里酒剂的俗称,药酒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制作历史。我国最古的药酒酿制方,是在1973年马王堆出土的帛书《养生方》和《杂疗方》中。先秦时期的医学代表著作《黄帝内经》,对酒在医学上的作用,做过专题论述。
汉代,随着中药方剂的发展,药酒便渐渐成为其中的一个部分,其表现是临床应用的针对性大大加强,疗效也进一步提高。《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收载了西汉名医淳于意的二十五个医案,这是我国目前所见最早的医案记载,其中提到济北王患“风蹶胸满”病,服了淳于意配的三石药酒,得到治愈。
东汉医学家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中,记载有“妇人六十二种风,腹中血气刺痛,红兰花酒主之”。红兰花功能行血活血,用酒煎更加强药效,使气血通畅,则腹痛自止。书中记载以酒煎药的方例,更是普遍。
到隋唐时期,是药酒使用较为广泛的时期,记载最丰富的数孙思邈的《千金方》,共有药酒方80余首,涉及补益强身,内、外、妇科等几个方面。其中,《千金翼方•诸酒》载酒方20首,是我国现存医著中,最早对药酒的专题综述。
宋元明清时期,由于雕板印刷的发明,加上政府对医学事业的重视,对药酒的功效,也渐渐从临床上升到理论。如《太平圣惠方·药酒序》认为“夫酒者,谷蘖之精,和养神气,性惟骠悍,功甚变通,能宣利胃肠,善导引药势。”主张用药治病,宜分病邪之深浅,若病之初,当以汤液治之;而病至晚期,沉疴日久,当以药酒性酷热和善行药势之优点而用之。
此期间,在药酒专门方中,出现了较多的养身延年,美容保健方剂。当时,以药材制曲的风气已开始盛行,单在《叫北山酒经》中就记载了十三种药曲。如香桂曲,配用了木香、官桂、防风、杏仁等药品。
用酒或者酒精溶液制作药剂,在西方也是经典的传统做法。在上世纪初,药房里还有相当一部分酒精溶液制成的酊剂,比如说樟脑酊、阿片酊。但随着医药技术的发展,现已经很少再看到这种剂型了。
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以药酒为关键词在药品目录中查询,有76条结果,在保健食品中查询则仅有2条结果,也就是说,目前中国药酒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药品的范畴,而非保健食品。
酒助药势?
前面提到,药酒主要是治病的药品,那么为什么会以酒制药呢?
中医认为“酒为百药之长”,传统中药制剂分为汤、丸、散、膏、酒等多种剂型,其中酒剂就是大家常说的‘药酒’,药酒是中药的一种传统剂型,将中药饮片和酒按一定比例融合而成,通过内服或者外用以达到防病治病、保健强身的目的。
从中医药角度来看,酒本身也是药的一种,具有温通经脉、舒筋散寒、通络止痛、引行药势之功,具有“药借酒力,酒助药势”的作用。适当饮酒, 可通络祛风、舒筋活血、驱寒暖身、消积健脾。
中医理论认为,酒能使药力外达于表上至于巅, 使药物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能使滋补药物补而不滞;同时酒有助于药物有效成分的溶出,中药的多种成分都易于溶解于酒之中。
而在现代药学中也有类似的观点,在酊剂和酒剂当中,酒精充当着溶剂的作用,它能够提取、溶解一些在水中很难溶解的物质,让它们在药剂中均匀分散。同时,酒精也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防腐作用。
但是,这种借助酒精溶解的药剂缺点也很明显。首先它使用起来不像药片那样方便,而且具有刺激性;第二,酒精自身能带来副作用,而且还会与多种药物产生相互作用(例如那些会对中枢神经起到抑制作用的药物),如果是长期服用还可能会给健康带来隐患。
目前市面上的药酒品种较多,药酒根据主要功用可分为三大类,滋补类、活血化瘀类和抗风湿类。如十全大补酒等属滋补类,三七药酒属活血化瘀类,史国公药酒等属抗风湿类。
药酒根据给药方式的不同分为口服和外用,有些药酒既可口服又能外用。口服药酒有祛风寒、补气血、通经络等功效;外用药酒有涂擦、酒浴、热敷等多种使用方式,可活血化瘀等。
药酒根据生产标准,可分为养生保健酒和国药准字号药酒。养生保健酒一般多选用性味平和、药食同源的药材,如山药、茯苓、枸杞、黄精等,多属于保健酒。国药准字号药酒属药,具有和其他药物一样的特性,以治病为目的,用时需谨慎。
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类的药酒只有2个,国药准字号药酒有76个。因此,消费者在选购药酒的时候首先要听从医生等专业人士的指导,其次要懂得区分国药准字号药酒和保健食品类药酒。
例如,国药准字号药酒在包装上会有国药准字号的批准文号,如国药准字Z36021871;如果是非处方药的话,还会有OTC的标注,包装及说明书会标明功能主治;保健食品类的药酒,包装会有“保健食品”的标志,就是行业说的“蓝帽子”,与OTC不同的是,这类药酒在包装及说明书上标明的不是“功能主治”,而是“保健功能”。
为什么会迷信药酒?
虽然药酒不仅仅是酒,还是药,不可盲目服用。但对于不少人来说,他们并不这样认为,他们觉得所有药酒都具有“保健”“强生健体”的作用,甚至凭经验私自泡制药酒,也由此发生了不少中毒乃至死亡的事件。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误区,与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酒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前面提到,我国药酒的历史悠久,古人也尝试了各种药酒,东晋葛洪所著的《肘后备急方》中有270种药酒方剂,其中很多是用矿石做药酒,比如拿硅酸盐类白云母、白矾、白石英、紫石英等来泡酒。因为他们认为常喝这种药酒能够成仙,所以这种药酒尤其受到包括道教弟子在内的追求长生不老人士的喜爱。不过由于很多矿石是有毒矿物质,所以这种行为的结果可想而知——很多人慢性中毒而死。
进入唐代,酒文化进入了鼎盛的时期,古人对药酒的喜爱进入了一个全盛时期,堪称盛况空前。这一点从我们中学的课文《捕蛇者说》就可以看出,由于唐代士大夫喜欢喝乌蛇酒,认为乌蛇酒有去除死肉、杀死寄生虫等功效,所以永州的很多老百姓拼了性命都去捕蛇。
再看看唐代的诗词,描述酒或者与酒相关的诗句很多。我们熟知的“诗仙”李白,创作诗歌的场景很多都是喝酒的时候有感而发,杜甫在《饮中八仙歌》里说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也因为唐朝人这样的酒文化,致使喝药酒像饮茶一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待客之道。比如唐代诗人姚合的诗《喜胡遇至》中有这样的话:穷居稀出入,门户满尘埃。病少闲人问,贫唯密友来。茅斋从扫破,药酒遣生开。意思是说,不管家里多穷,朋友来了也得准备两壶药酒,以示对朋友健康的关心。
这种酒文化流传至今,依然是很多国人“信奉”的文化之一。所以,民间还有不少人热衷配制、饮用药酒。
也正因为这种文化,不少人对于一些“土方子”或“江湖郎中”盲目听信,在没有系统药理学的指导下,仅凭个体的经验与自我推理,私自配制、饮用药酒,效果的好坏,自然只能碰运气。若有不慎,非但没法“强身健体”,甚至还可能丧命。
此外,由于大部分药酒均为非处方药(OTC),公众可以很随意地购买,这样的隐患实在令人不安。再加上一些药酒生产厂家违规宣传、广告,让不少缺乏相关知识的公众误信药酒有“神奇”的功效。
有专家认为,公众迷信药酒另外一个的原因就是相关科普常识宣传太少,有关人体健康的科普亟待加强。与国外相比,我国在医学知识科普方面是弱项,不能将传统的好经验、好习惯、好认识发扬光大。
乱用、滥用药酒有什么危害?
如果在网上搜索“药酒中毒”的关键词,你可以发现,有关药酒中毒的新闻报道并不少,而且几乎每年都会发生。
对于药酒的毒副作用,我国古代已有一定认识,《千金方》中提到“酒性酷热,物无以加,积久饮酒,酣兴不解,遂使三焦猛热,五脏干燥”,“未有不成消渴”。因此,针对当时一些嗜酒纵欲所致的种种病状,研制了不少相应的解酒方剂,如治饮酒头痛方,治饮酒中毒方,治酒醉不醒方等等。
众所周知,酒对身体的危害不言而喻,药酒中的酒精度数往往比较高,虽有药用价值,但是对于身体的伤害也依然存在。有数据显示,临床上收治的药酒醉酒者,几乎全部为双硫仑反应(一种酒精中毒症状)。
此外,民间药酒土方子往往喜欢加一些未炮制的马钱子、苍耳子、川乌、草乌、附子、雪上一枝蒿等毛莨科植物,这类植物可以麻痹神经,让人痛感减轻,严重则致死。
因为很多药材都有很强的毒性,如果不经过专业处理就用来泡酒,很容易喝出问题。这些药物在酒精的作用下,尤其是在现代白酒高度数酒精的作用下,有毒成分也会更多被萃取出来。比如马钱子,该药材毒性较大,必须经过专业炮制后才可药用,而且超量或长期服用可引起毒性反应,如强直性痉挛、肢体颤动、惊厥、呼吸困难等,严重者可导致昏迷。苍耳子对心脏有抑制作用,能使心率减慢、收缩力减弱,超量或长期服用可导致中毒,表现为腹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烦躁等。草乌,内服须炮制后用,含有乌头碱,它还有个别名叫断肠草,可见毒性之大。即使是外用也要严格控制好用量,以免不慎中毒。泡制外用药酒使用的草乌量一般都在1L:20g,这个量外用的时候还要稀释,如果不小心内服了,很可能导致死亡。
对于市面上所谓的含“67种药材”等使用的药材非常多的药酒,也可能具有一定的毒性。中药治病讲究配伍和辨证治疗,药酒中“经典方”所含的药物一般在16-24味之间。如果所含药物太多,容易产生中医理论的配伍禁忌,导致药酒产生一些毒性。如《半夏配伍的现代研究概论》,大多数关于半夏的研究结果均支持,半夏与附子同方毒性会增加,可能导致口周麻木、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等不良反应,因此应谨慎将这两者同方使用。
还有一部分药酒,宣称有补肾壮阳的功效,试图以服用药酒来解决这个问题多半也是于事无补,喝得久了搞不好适得其反——乙醇引起的肝损害可导致雌激素生成过多,睾酮产生减少,同时肝内质网酶活性增加,又会使睾酮代谢性失活加快。如长期饮用某种鞭酒,有可能导致阴虚阳亢而肾气大衰,性机能减退。
可见,药酒和其他中成药一样,不同的药酒有着不同的功效和治疗范围,以及不同的禁忌症,所以切不可当作普通饮品来饮用。在不了解自己身体状态的情况下,随意饮用药酒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或毒副作用,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所以说,药酒是药不是酒,随意饮用药酒也属于滥用药物的行为。
如何安全使用药酒?
至于说药酒到底是“神药”还是“毒药”,那只能说是:“汝之蜜糖,彼之砒霜”了。
因此,要想安全使用药酒,让它成为治病的药而非危害健康的“毒药”,请一定要在正规的中医师指导下配用药酒。
比如,在选购以治疗为目的成品药酒前,一定要咨询有资质的中医师,一方面要注意是否对症,还要考虑药酒是否与在服用的某些药物发生不良反应。如巴比妥类药和酒同用会导致严重的中枢抑制,不可同服。
此外,外用药酒外擦时,可适当配合一些推拿手法进行揉捏或推压,但新伤不宜用按摩手法,有严重疾病的患者也应禁用。虽然有些药酒既可内服又可外用,但原则上外用的不得内服,以免引起中毒反应,需严格遵照说明书使用。过量服用药酒与过量服药相同,会带来严重不良后果。因此,服药酒不得超过剂量,不能拿药酒当一般酒饮。
治疗药酒在饮用过程中应病愈即止,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发生不良反应。
如果不了解自身的体质、不了解中药的药性、配伍禁忌,不妨去医院找中医师咨询,然后服用。
实际上,对于老年人以及酒精过敏、肝功能差、高血压、中风等患者来说,是不适应喝药酒的。
对于老人而言,因其肝肾功能弱,所以在药酒服用速度和剂量要遵医嘱。如果只是保健养生,每天的饮用量在10-15毫升为宜,饮用速度不要太快,建议服用时间不要少于半个小时。孕妇也不应该饮用药酒,因为酒精对胎儿影响很大,即使微量的酒精也会直接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影响胎儿发育。肝炎病人的肝功能不健全,解毒能力降低,饮用药酒会使酒精在肝脏内积聚,使肝细胞受损伤而失去解毒能力,加重病情。
不建议自制药酒,确有需要自制药酒,也要应在中医师、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到正规药店采购合格的中药材。
对于马钱子、川乌、草乌、白附子、半夏、天南星、雪上一支蒿蝎子、蜈蚣、毒蛇(眼镜蛇、五步蛇等)斑蝥、水蛭等、雷公藤、苍耳子、川楝子、商陆、重楼等毒性药材,应该避免使用,要使用的时候最好咨询中医师,在用量和用法等方面谨遵医嘱,一定要选择经过炮制的药材,以免导致中毒,甚至致命。
炮制药酒一般采用含酒精量在50-60度的优质白酒,这样的酒在浸泡过程中能在很大程度上杀灭药材中黏附的细菌、病毒等有害微生物、寄生虫,使药酒能在安全的条件下饮用。
泡酒的容器应是玻璃、陶瓷器皿,不能用塑料或金属器皿,以免产生化学反应影响药效。有些人泡药酒,觉得泡的时间越久,效果越好,药酒不是泡得越久越好。一般来说,药酒浸渍15-45天就可以服用了。
不建议饮用餐馆或不明来源的自制药酒。一些饭店在向顾客兜售自制药酒时,往往忽略禁忌人群与剂量,盲目向顾客推荐,甚至吹嘘有“奇效”,给顾客造成健康隐患。事实上,未经许可的自制药酒销售涉嫌违法,因为无论是酒类保健食品,还是药品类药酒,在我国,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均需要依法取得许可。
有专家特意提醒,对于有“奇效”的药酒要当心。因为无论是治病还是养生,药酒的功效发挥都非常缓慢。如果某种药酒在短期内有奇效,很可能是里面加入了其他成分,切不可听信而购买服用。
如果饮用自制药酒后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及时就医。如在餐饮单位饮用出现中毒,事后可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